笔趣阁免费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那个,招惹了所有疯批该咋办? > 第144章 莫期望(13)
    一切都是从万俟善和儿子吃了小孟的肉开始的。

    万俟善那只会务农的脑子竟不知怎么开了窍。

    先是在一家当地有名的商铺里卖苦力,后来因其办事可靠,成了掌柜,深得主家信任。

    主家甚至将自己唯一的女儿嫁给了万俟裕为妻,生了三女一男,可惜那男孩资质平平。

    后来主家死了,万俟善和万俟裕两父子就这么吃了绝户,万千家财收入囊中。

    万俟家从此发了家,甚至在外地也做起了生意,顺风顺水,越做越大。

    万俟善的小妾也是越纳越多,还不要年岁大的,专挑些年轻女子。

    倒是万俟裕还算本分,始终不曾纳妾。

    不久后,万俟裕的媳妇又生了个男孩。

    孩子玉雪可爱,一双眼睛乌溜溜地透着一股机灵劲,见了他的人就没有不喜欢的。

    万俟家主心肝宝贝似的宠着这个孙儿,搂在怀里哄着,给他唱歌谣听,连万俟裕小时候都没有这种待遇。

    万俟善觉得宝贝孙子可不像自己那个蠢笨的儿子,他一看到万俟裕就觉得不顺眼。

    总是畏畏缩缩的,就算当了十几年的大少爷,泡在铜钱眼里,也还是洗不掉身上那股饿死鬼的穷酸味。

    头几年还老是疑神疑鬼的,总是屁滚尿流地从房间里跑出来,说自己见了鬼。

    渐渐地连他老婆都不愿搭理他。

    如今他生了个这么好的儿子,也算是尽了自己的价值了。

    往后好吃好喝养着他就是了,至于这偌大的家业,还是交给自己的乖孙儿好了。

    这孩子不像万俟裕的其他几个孩子,他天资聪颖,悟性极强。

    三岁识千字,五岁作诗文。

    万俟善越看越喜欢,他要培养这个孩子,让他继承自己的家业。

    他草莽出身,没什么文化,却偏要亲自给小孙儿取名。

    便选了个“妄”字,说是希望他以后有本事、有底气,能肆意妄为、傲视群雄。

    所幸他这个姓氏还不错,显得这名字叫起来也不那么古怪了,反而有股恣意风流的味道。

    但是好景不长,万俟妄长到七岁,突然害了一场大病、药石无医。

    万俟善为此事焦头烂额,愁得头发都白了。

    某日万俟裕从外头带回来一个凶神恶煞的道士,因其青面獠牙、满面刀疤、目露凶光、宛如厉鬼,江湖上人称“老鬼头”。

    万俟善向来不信这些,正要叫人将这道士打出去。

    这人却开了口,声音嘶哑难听,将他曾经做过的事桩桩件件说了出来。

    直说到小孟那件事,万俟善忽地起了一身冷汗,忙捂住了道士的嘴。

    当下心里就信了八分,这哪里是道人,这是神人呐!

    又见这老鬼头不卑不亢,竟然真有股世外高人的味道,于是将其奉为座上宾。

    老鬼头说,小少爷这个病乃是天灾,而非人祸。

    解法也简单,只需将小少爷带回清里县居住,借故土的灵气好生养着就是。

    万俟善问道:“就这么简单?”

    老鬼头点头道:“就这么简单。”

    万俟善还不大信,清里县那地方又不是什么洞天福地,哪里来的那么大灵气给小妄儿消受呢?

    于是他躬身问道:“不知是何缘故?”

    老鬼头只玄之又玄地说了句:“天机不可泄露。”

    万俟善当即闭了嘴,自古以来只要这句话一出,任它什么不合理的事情也变得合理了。

    这就跟绝对不能碰正在掏耳朵的人一样,是个约定俗成的定律。

    老鬼头拂袖翩然而去,像个深藏功与名的高人,连万俟善给他的赏金都不收一分。

    万俟裕:“爹,咱们搬不搬?”

    万俟善思量几许,看着小孙儿日渐消瘦的身体,最终咬咬牙说了句:“搬!”

    清里县虽然偏僻,但胜在山明水秀,风光秀美。

    几十年前那场天灾早就过去,现在这里也算是个清净的好地方。

    就这样,万俟善举家搬了回去。

    这次搬迁和当初逃出来的时候可不一样,他们这算是荣归故里、衣锦还乡。

    身后车马拉着几车的银票珠宝,请了数百镖师作保,当真十分气派。

    一路上遇见的人无不侧目,有人赞叹也有人嫉妒。

    莫欺善回到了自家老宅,这里他早叫人重修了,如今高门大户,画栋雕梁。

    门头牌匾上那烫金的“万俟府”三个大字是请了书法大家亲笔所书,苍劲有力。

    再看曾经的邻居老孟家,更是一点都认不出了。

    破旧不堪,院子里长满了杂草。

    房子也全塌了,茅草墙壁化成一堆烂泥,哪里像是有人居住过的样子。

    只剩下一个破旧的大门兀自矗立,不胜荒芜。

    看着昔日的邻居门庭寥落,而自己却家产丰厚,他心里涌起一股无比的快意。

    万俟善笑着摇摇头,竟又起了些感伤的心思。

    于是叫自家儿子取来一壶好酒,浇奠在那门旁的大石头上。

    “老孟啊,算我对不住你,我今日回来看看你。”

    “我都有孙子啦,家业也越做越大。”

    “都要多谢你和你儿子,你要是在天有灵,干脆送佛送到西,保佑我孙儿早日恢复康健。”

    他说完,便将那酒瓶子砸碎在石头上,自己未饮一口,转身回了自家院子。

    在他看来,老孟这样的人,已经不配跟现在的自己共饮一壶酒了。

    或许真是老孟在天有灵,又或许是那老鬼头真有些本事,自从搬了家,万俟妄的身子果然一天比一天好起来。

    不仅好了,而且更胜从前。

    这孩子长得很快,记性也好,过目不忘。

    样貌也越来越出挑,君子端方、温润如玉、文武双全。

    上天真是偏爱万俟善,灾荒年给了他活命的机会,后来给了他无尽家财,临老了又给了他这么一个宝贝孙子。

    万俟善也觉得他的孙子有将相之姿,往后定能光耀门楣,甚至封王拜相。

    “爷爷,我要当最年轻的状元郎!”

    少年万俟妄神采奕奕,白面庞,琉璃瞳,眼下一点红痣,手上一柄宝剑舞得虎虎生风,好一个鲜衣怒马的少年郎。

    少年在竹林中身姿轻盈,剑尖轻挑,掀起竹风阵阵,唇角却是温润笑意,像一位怜爱苍生万物的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