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差不多可以了,咱们给爸他们拿过去吧。”
将鱼放好,秀兰走进屋里看着林恒说。
“好嘞,你抱着女儿,我来挑水。”林恒点头。
“等一下,我进屋换个衣服,你也换件吧,这衣服你都穿了几天了。”
秀兰又说,那边院子里很多人,还是要注意一下形象的。
“好嘞,你看着女儿,我出去洗个澡。”
林恒觉得也很对,拿着盆和肥皂就出去了。
洗了个冷水澡,肥皂搓了搓身子和头发,整个人都清爽了一大截。
再换上短裤短袖以及秀兰给亲手做的布鞋,一下子就帅了一大截,看着养眼多了。
秀兰也涂了唇膏,高马尾,中分刘海,是温柔干练的邻家姐姐风。
“老婆,你真漂亮。”林恒忍不住亲了口。
“走吧。”秀兰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
秀兰抱着女儿,林恒把开水舀进木桶,用扁担挑着去老房子。
此时太阳一半落到了山脊下面,整个西边天空都是一片血红之色。
老房子门口围观的人少了许多,但依旧有二三十人,显得很拥挤。
“让一让,小心开水烫伤啊。”
林恒喊了一声担着水桶往过走。
“林恒来了啊,这打扮好模样啊。”
“嘿,人家不但模样好,打猎技术也没得说。”
“那是,不然也不能打这么大一头野猪啊。”
“郎才女貌啊,你看秀兰,人家真是般配。”
林恒和秀兰一打扮那妥妥的俊男美女。
林家基因好,缺衣少食林恒都有一米七八,五官端正,棱角分明。
秀兰来自绿水县,水多养人,她一米六八,身材窈窕,容貌秀丽,有着江南女子的细腻温柔。
两人在一起那绝对能算的上是郎才女貌。
在场的还有好多女人,包括金艳也都还在。
她们以前都是瞧不上林恒的,秀兰嫁过来的时候也都觉得她可怜被骗了还不自知。
就算人没秀兰漂亮,也时常以自己丈夫踏实肯干为傲,瞧不起她。
但现在,这些女人又都羡慕的不得了,林恒回来脚踏实地的生活,这才一个多月,林家的情况都已经翻天覆地了。
刘兰李彩凤等人无不想代替秀兰的位置,饭后还会想自己当初怎么就没看出林恒的潜力啊,天天吃肉该是多么奢侈的生活啊。
人家毕竟是有初中文化的,果然和村里这么没文化的男人不一样。
金艳站在一旁,看着林恒和秀兰,有些后悔当初没嫁给他了。
她以为林恒会看自己一眼,向她显摆一下自己过得有多好。
结果人家根本没看她,目光都在妻儿和大野猪身上。等看过来时也是风轻云淡,没有任何显摆或者其他的情绪,就像是在看路人。
这让她有点难受,好歹曾经也对她提过亲啊,怎么现在看自己一点波澜都没有呢,仿佛自己就是一阵风。
“爸,水来了,要开始汤猪了吧。”
林恒可没其他人那么多复杂的心理,也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倒桶里,屋里的也烧好了。”
林父点头说。
林恒将水倒进了两米直径的大木桶,又转身回去把家里剩下的开水挑过来。
秀兰则进了屋里和避彩云聊天。
大哥林岳家也烧的有水,三家的水全都倒进去才算是够了。
“爸,称了吗?猪多少斤啊?”林恒将木桶放下问道。
“称了,不止二百五,二百八十斤呢。”
田百顺笑着说。
“难怪这么重,我都抬不动。”林恒嘿嘿一笑。
“来,帮忙把猪抬到木桶里汤。”
杀猪匠李牛看着众人喊道,猪鼻子上已经穿了一个绳套。
林林父等四五个人走过去将猪猪住,手里喊着号子:“来,一二三,走!!”
一口气大野猪就被抬到了木桶里,然后一个人扯鼻子上的绳套,一个人扯尾巴在开水里汤。
这个步骤就是将猪毛烫掉,一面烫好,几人帮忙翻了一个面继续烫。
正常大概十多分钟就烫好了,这个因为是野猪,烫了二十分钟。
烫的差不多了,就可以开始去猪毛了,农村用的是一种拳头大小的黑色火山石,上面有些非常多的小孔,非常粗糙。
手握住在猪皮上砸,猪毛就连带着那些老皮被摩擦掉了,露出了雪白的皮毛。
“来,都使劲啊。”
所有猪毛全都去除了,众人一起使劲把猪提出来。
用一根棍子担在木桶中间猪就放在上面,头尾枕着木桶边缘,腰部枕着棍子,将猪摆正,肚子朝下爬着。
如果是自家养的,这时该还得放个鞭炮,猪头放一个小碗,用来供灶王爷。
野猪嘛自然就省略了这个流程,杀猪匠拿起一把割肉刀,先沿着猪的脊椎骨划开,这个步骤叫看膘。
“这猪肥啊,三指宽的膘。”李牛笑着说道。
“这大公猪吃的多,肯定肥。”田百顺笑着说,膘厚就油多,说明这猪够肥。
膘看完了,杀猪匠又去把猪蛋蛋割了,肛门割开把大肠掏出来拿绳子扎住,免得一会飙屎。
然后才是砍猪头,看着杀猪匠轻易的将肉割开、骨头剁断,是有庖丁解牛般的美感的。
猪头割下来,就割尾巴,将尾巴夹在猪嘴里这叫有头有尾。
然后是猪脖子那一圈肉,也要割下来,他们这里称之为“行圈”,直接被送了一半五六斤去厨房,今天吃个够。
到了这一步,算是初步完成了操作,杀猪匠拿出两个铁钩子钩在猪两胸的位置。
“来,帮忙抬一下。”
杀猪匠李牛说了一句,林父等人就过了帮忙,将猪抬起来竖着挂在自己搭好的架子上。
而后杀猪匠拿出砍骨刀,先从肚子划开,将心肝脾肺等内脏一件件的拿出来。
“大肠给我,我来翻。”李佰全笑着接过了翻大肠的活。
这是个技术活,需要把大肠翻个面清洗,一般人还真翻不过来。
“我来处理小肠。”林父接过了处理小肠的活。
小肠也一样,需要翻过来清洗。
“你们这打的太狠了,肠子,肝脏都打破了。”
李牛看着猪体内流的一些粪便摇头说道。
“嘿,你是不知道这大野猪有多猛,两枪两箭都没死好,差点田老头人都被它拱倒了。”
田百顺摇头道。
“那是你们技术不行,要是我,一枪就打到脑袋里去了。”
李牛笑着高声说。
林恒笑了笑没说话,这杀猪匠牛逼吹习惯了,根本不知道两百多斤的大野猪有多猛。
“哼,你要是遇到不吓的腿软就是好的。”田百顺不屑的看了他一眼。
“嘿嘿,我杀了五六百头猪了,一个野猪有啥好怕的。”李牛不以为意。
田百顺也懒得和门外汉争吵。
李牛虽然没见识,但杀猪这活干的漂亮,猪在他手上如艺术一般被一块块分解。
林恒看上了那两块肥大的猪板油,田百顺则对猪蛋猪枪垂涎三尺。
半个小时,猪肉就砍好了,排骨,猪腿、五花等都分割的明明白白。
“好了,现在猪肉砍好了,你们怎么分?”李牛忙完了看着林恒说。
众人目光也都聚集过来,秀兰、彩云、刘娟等一众人等也都过来看。
“按照说好的来,一个个拿,李佰全你先选,林恒第二,鲁红海第三,我第四。”
田百顺说完,请林父从林家拿了四个簸箕过来给众人。
“那我就不气了。”李佰全说了一声,首先提起了一条猪后腿。
所有猪肉中,后腿绝对是很好的部位。
“那我也来一条猪后腿。”林恒也拿了一条。
没了猪后腿,剩下两条前腿就被鲁红海和田百顺拿去了。
“这猪肝我拿走了。”李佰全第二个选择了猪肝。
猪腿拿走,其他肉都差不多,自然是拿内脏最划算了。
“我拿一块猪板油。”林恒选了板油。
“我也要一块板油。”他大舅鲁红海拿走了另外一块猪板油。
田百顺嘿嘿一笑:“我拿猪蛋猪枪,老头子就喜欢这个。”
“你这老头子会挑啊。”
“人老了,吃了也不补不回来的”
旁边围观的人笑着起哄。
“嘿,老头子我金枪不倒。”田百顺冷笑道。
第三轮开始,林恒小姨父盯上了猪心。
由于最后还要称总重,平均一下,拿猪心这种实惠又划算。
林恒看了看剩下的内脏,猪大肠、猪小肠、猪肚子、猪腰子、猪肺。
胰腺没人吃,已经直接喂狗了。
林恒想选猪腰子,他喜欢吃这个,但又怕人把大肠选走了,秀兰喜欢吃这个。
“我选猪大肠吧。”林恒还是选了猪大肠。
接着他大舅选了猪小肠,田百顺选了猪腰子。
接着李佰全又把猪肚子选走,就剩下了一个猪肺。
“我拿一方肉吧。”林恒放弃了猪肺,猪头也不想拿,虽然耳朵和猪舌头猪尾巴都好吃,但是猪头太重了还没多少肉。
“我也要肉。”
没有好东西了,大量都开始挑肉,不多时猪肉就分完了,还剩下一个猪头,一个猪肺。
“都没人要,咋们称一下总得重量,谁不够补上。”
田百顺说道。
拿来了称,众人开始称重,野猪总用280斤,一人应该七十斤。
担因为有猪毛,拿去吃的一些肉,每个人都减少五斤,按照六十五算。
林恒的六十三斤,李佰全的七十五斤,他大舅五十八斤,田老头五十斤。
“这猪头猪肺加起来差不多二十五斤,是你的了田老头。”
林恒将肉提给他。
李佰全又拿了一些肉给鲁红海,至此四人的斤数也就差不多了。
太阳也已经彻底的落了山,只留下最后一点余晖施舍给还没有回家的人们。
在院子里围看杀猪的村民也都转身离开,带着羡慕、嫉妒等复杂的情绪。
再不走,他们怕自己在那炒肉的香味之中流出口水,肚子发出尴尬的叫声。
林恒等人也只是套一下,在这个年代,还没本钱阔绰到请这么多人吃饭,大家都活的很艰苦。
“林恒,多少钱一斤,卖我五斤吧。”这时候金艳走上了笑着说。
“家猪肉最近涨价了八毛钱一斤,野猪肉也不多要,九毛钱,你买吗?”林恒看着她问道。
“买啊,四块五是吧。”金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帕,里面包着零零散散的钱财,她找了四块五递给了林恒。
林恒给她称了五斤五花肉,还让她自己看了看称。
“不用看,信得过你,我走了。”金艳说了一句,转身离开。
林恒提着肉进屋,没多关注。
林母那边菜已经做好了,秀兰等人已经开始擦桌子拿筷子了。
“李牛,你是要钱还是猪肉啊?”林恒询问道。
“要钱吧,你给我八毛钱就行了。”李牛说,他给人杀一头猪收费八毛,算是比较贵的了,农村正常打工一天也就五毛钱。
“给。”林恒取了八毛给他。
“好嘞。”李牛咧嘴一笑,接了过去。
“不能你给,本来就我的肉最多,那我把都给你再割两斤。”他小姨父李佰全说。
“姨父你就坐下吃饭吧,几毛钱而已,没必要计较。”林恒摆了摆手说。
拉扯了一番,李佰全还是给林恒割了两斤肉,八毛钱虽然在他看来没多少,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可不少。
“吃饭!”
林父笑着说,菜端上来,酒也热好了。
桌子上就坐了大人,彩云带着林伟他们在厨房,那边也有一盆肉,够他们吃的。
林恒尝了一口野猪肉,这是没有阉割的公野猪,骚味还是很重的,在林母的处理下依旧能闻到那股味道。
肉有些难嚼,因为这公野猪可能已经活了好多年了,尤其是肉皮子,根本咬不烂。
肉的味道只能说风味独特,和家猪比是差远了的,但也有人认为好吃,可能和个人习惯有关。
当然,在这个年代的农村,有肉就是美味,质量不在考虑范畴之内。
“来,喝酒!”
林父端着酒杯说,野猪肉配着酒确实非常不错。
一顿晚饭,众人真是吃肉吃到爽了,最后饭都没吃下多少。
吃完饭,林恒小姨父李佰全就背着肉往回去了,他急着把肉背回去抹盐,烟熏,不然容易坏掉。
“姨父,你的蜂蜜。”林恒追出来送蜂蜜,人都已经到河坝了。
“你们拿着吃,我家有蜂子,不差这一点。”河对岸,李佰全笑着说。
林恒无奈,只能放家里,等下次给他拿到家里去。
“我也走了,已经好多天没有回去了。”鲁红海也收拾好了东西告辞,拦都拦不住。
最后就只剩下了田百顺还没回去,他在肉里挑挑拣拣,将猪蛋猪枪还有两个腰子装了起来。
其他的肉,也就拿了一个猪头和一小块肉,剩下的全都留在了簸箕里。
他转身看着林恒笑道:“林恒,这些都给你了,多谢你两次救了我老头子的命,真的感谢。”
“我救你不是图你这点肉,赶快拿回去吧。”林恒摇了摇头,并不想占这个便宜。
“说了这是一点礼物,我的心意,不是你图不图的问题。”田百顺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林恒无语,提着肉给他往背篓里塞。
结果田老头撒着丫子直接跑了,他追都没追上。
“这肉咋办?”林母他们正在给肉抹盐防腐,看到留下来的肉询问道。
“先抹了盐吧,放在那儿吧。”林恒想了想,决定还是收下。
把这肉收下,就算是让田百顺报答了救命之恩也好,也不用再纠缠不清。
自己救了他两条命,拿了这点东西也没人敢说句闲话。
大嫂刘娟看着簸箕里的肉流口水,越发后悔没坚持让林岳跟着,否则怎么也能分一点啊。
“爸,哥,这两条肉你们一人一条。”
林恒挑了两条十一二斤的肉递给了父亲和大哥。
“我们要你这东西干啥,你自己拿回去吃。”林父不接。
“是的,你自己辛苦打的,我们不能要。”大喝林岳也不能接。
“拿着吧,你们干了那么多农活,应该的,不接的话我可生气了啊。”林恒硬塞给了两人。
暂时给这么多够了,十多斤肉价值十块钱,再多了他们肯定不会收,这个量是最合适的。
“秀兰,我们回家。”不等两人拒绝,林恒把其他肉装起来背着回家。
“这太多了,林恒,你拿个小的给我都行。”林岳还是有点不安心,林恒给的太多了,而且他是当哥的,没理由拿这么多。
“你收着吧,他不差这点肉,不然以后他偷懒都不好意思。”林父拦住了大儿子。
“老爸说的对,大哥你收着,你帮忙干了太多活了。”林恒笑着说,给肉不算什么,他要做的是带林家所有人过上衣食无忧,不为钱发愁巅峰日子。
林岳看了看手中的肉,无奈的点头:“那好吧。”
回了家,秀兰把晓霞哄睡着,走来堂屋看着背篓里还有一百多斤的猪肉感激有些不真实。
接下来家里多半年都不用担心没肉吃了。
“你收了田百顺的肉好不好啊。”秀兰有点担忧的问。
“我救了他两条命,村里都知道,他给肉再正常不过了,没什么的。正好他还了人情,我得了猪肉,两全其美。”林恒笑着说。
“那这肉该怎么处理?肥肉还好,瘦肉恐怕会熏臭啊,夏天温度太高了。”秀兰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有愁肉吃不完怎么保存的这一天。
“我有个想法。”林恒开口,他早就已经想好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