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我们同时瞄准,然后我喊一二三一起发射。

    我打下来的就是我的,在你箭上的就是你的,怎么样?”

    田百顺看着林恒小声说。

    “你要是不同意,我就把松鸡撵跑,谁也别想打到。”

    不等林恒说话,田老头又加了一句,主打的就是耍赖不要脸。

    “田老头,你真是不要脸啊。”小姨父不由得骂道。

    “那又怎样?不同意我就撵鸡了啊。”田百顺是出了名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行,就按照你说的来。”

    林恒呼了口气,点头同意了田百顺的提议。

    “那就跟我来。”

    田百顺看了一眼林恒,挎着枪走在前面。

    林恒手里拿着弓和一支箭跟在后面,走了十几米,就看到了停歇在一棵松树上面的松鸡。

    一共四只,分别歇在两个枝丫上,羽毛蓝灰色,腿和嘴都是黑色的。

    四只都没有漂亮的尾羽,都是母松鸡。

    “我打左边的,你打右边的。”

    距离松鸡十五米的距离,田百顺停了下来,也不让林恒继续前进了。

    将枪架好,田百顺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火炮儿放在引燃眼上。

    这火炮类似于一个火引子,扣动扳机,猎枪上的扳机头会在弹簧的作用下击打在火炮儿上。

    从而发出火花点燃枪管内的火药,最终火焰推动着滚珠飞射出去,对目标物造成伤害。

    “三……砰……”

    田百顺数完三就砰的一声开了枪,赤红的火焰裹着着细小的滚珠飞了出去,在空中拉出了一条漂亮的散射状火线。

    同时伴随着剧烈的响声传来。

    “我靠!!”

    林恒被这声音一惊,手里一哆嗦就把箭射了出去。

    “嘎达嘎达!!”

    一只松鸡惊的飞了起来,剩下三只全都滚落树下,林恒的一箭准确无误的射在了树干上。

    “田老头,你这老家伙不讲武德!!”

    林恒扭过头怒骂,妈的,说好一起发射,你喊到二就发射是吧?

    “嘿嘿,我说三二一一起发射,又没说一定要数到一才一起发射。

    年轻人,打猎没那么简单,回家练两年再来吧。”

    田百顺嘿嘿一笑,死皮赖脸的跑过去捡松鸡。

    “好好好,这么玩是吧!”

    林恒再抽出一根箭,只听噗呲一声,利箭就穿透了一只已经死亡的松鸡。

    “你这是干什么?”田百顺回过头质问道。

    “你说只要我箭射中的就是我的,可没说我一定要射活的。”

    林恒冷笑道。

    “你不要脸,年轻人你这是在欺负老年人!”

    田百顺顿时不开心了。

    “你先不要脸的。”林恒笑了,自顾自的走过去捡了一只松鸡。

    田百顺没敢阻止,本来就是他理亏,而且现在他的枪没了子弹,而林恒的还有几根箭呢。

    “田百顺,你一把年纪了,怎么这样。”

    林恒小姨父走过来骂道。

    “其实我是手滑了,不是故意的。”田百顺嘿嘿一笑。

    又看向林恒:“小伙子,没看出来你还有点本事,有没有兴趣去干大家伙?”

    “不去,我怕被你放黑枪。”

    林恒无情拒绝。

    “嘿,我老汉虽然无儿无女,但也不至于做这种断子绝孙的事情。”

    田百顺粗里粗气的说,仿佛这是对他莫大的侮辱。

    林恒不理他,将箭拔出来,带着雄霸离开了。

    两人直接往回走,刚刚那一枪,这面山的猎物都被惊跑了,已经没有再寻找的必要。

    这也是猎枪的一个弊端之一,动静太大了。

    “狗东西,我的耳朵现在还是轰隆隆的。”

    林恒忍不住又骂了一句,这田百顺是真狗。

    雄霸:“汪汪?”

    “没说你,你比他好多了。”林恒看了一眼雄霸。

    “林恒,让我试试你的弓箭。”

    回去的路上,小姨父将弓箭借了过去,想试试看。

    林恒教了他一下使用方法,就让他自己琢磨去了。

    “不行,太难了,这比弹弓还难。”

    玩了一会儿,小姨父把弓箭还给他,又尝试自己的弹弓去了。

    回去的路上也没发现一个猎物,松鼠都没看到一个,显然都被吓到了。

    不过林恒也已经满足了,今天这收获已经很不错了。

    “你回家吧,我去帮忙扛两棵树回去。”

    到了山顶,小姨父就拿着弹弓离开了。

    林恒没去,今天浑身酸痛,实在不想帮忙。

    想来晚上有兔肉吃,大家也不会介意的。

    回家的路上,林恒走了另一条路,在路边看到了几棵黄丝菌,也就是鸡油菌。

    采了正准备走呢,突然余光瞥见了一抹金光。

    “黄赖头!!”

    他连忙跑过去,将树叶清理开来,三个黄赖头亭亭玉立,看的让人口舌生津。

    黄赖头学名为皱盖牛肝菌,也被称为黄牛肝,味道极为鲜美。

    而且这个蘑菇能长很大,高达十几厘米,菌盖直径最大能达到十多厘米。

    它非常好辨认,菌盖就像是皲裂了一样,一块一块的,有着褶皱。

    褶皱都是金黄色的,其他部位则为棕黄色。

    菌肉结实,味道鲜美。

    “一般而言,这东西出菇还得等上半个月,没想到能提前遇到。”

    林恒很开心,黄赖头很大,一个就有三两多,三个加起来快有一斤了。

    “汪呜!”

    雄霸将脑袋凑过来闻了闻,好奇的打量着这个蘑菇。

    “今晚回去可以吃了。”林恒摸了摸它的狗头。

    羊肚菌家里肯定舍不得吃,黄赖头就没问题。

    它好吃,而且数量多,最主要的是收购价并不贵,干的才四毛钱一斤。

    因为牛肝菌晒干之后味道就不太好了,不像羊肚菌晒干了味道也不会流失。

    收了这三朵黄赖头,林恒带着雄霸往家里走。

    回来的时候,那王家大叔还在地里干活呢。

    听到狗叫声,他抬头一看,发现是林恒,脸上就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林家老二,失败了吧?

    打猎可没那么简单,那都是有技术的,不是拿个弓箭上山就能打到的,回家安安心心干活吧。”

    “你是指这个吗?”林恒从背篓提出一只兔子,故作疑惑的问道。

    本来不想理他的,但这大叔总是喜欢拿自己浅薄的经验教人做事就很烦。

    王家大叔的脸色一僵,有些尴尬的笑:“这,真是你打到的?”

    “捡的,我可没技术打猎。”林恒笑了笑,将兔子收了起来。

    看着林恒带狗离开,王家大叔脑瓜子嗡嗡的,这二流子居然会打猎?

    还用的是弓箭?这还是以前那个不务正业的二流子吗?

    “不,也许真是捡的也说不定,要是打的他不早就提手上显摆了。”

    最终,王家大叔经过深刻的思考,得出了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