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似是要坠落一般,压在头顶一样,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天色越来越沉,坐在马车上无端有些呼吸不畅,呼呼的风声透过车帘钻入马车里面。

    眼看临邑城就在眼前,天空却纷纷扬扬洒起了雪花,如同扯碎了的棉絮,肆意飘洒。

    马车的车轮在雪地上留下深深的辙痕,很快又被新雪覆盖。

    “意意,我们马上就到了!”

    男人小心的护着怀里的女人,轻轻掀起车帘一角,望着这座熟悉又陌生的城池。

    心里无端生出一种亲切感。

    他第一次踏入这里的时候,只有十五岁。

    看着百姓脸上满是对生活的绝望与愁苦时,他野心勃勃,想要将敌人赶出去,想要让这里变成一片乐土。

    幻想着将来打了胜仗,回去求皇兄为他赐婚。

    幻想与她在自己的治下,安稳度过一生。

    可那个时候,年轻气少的自己,受不了别人不爱他。

    更受不了,她明明选的人,样样不如自己。

    亲眼目睹她嫁人的那个画面,如同一根刺一样,折磨着他。

    叫他心里头那口气咽不下去,叫他日日不得安生。

    从他伤心欲绝回到北临的那一刻起,他就将对她的所有心思,用到了北临的百姓身上。

    十年过去,北临被他护的铁桶一般,百姓从一开始的食不果腹,到如今的家有余粮,身有御寒之衣。

    曾经那个十五岁的少年,靠着一点点的努力,让他们丝毫看不到一点希望的人生,终于有了星光。

    而他,也在十年以后,如愿带着妻儿,似以往无数次一样,正踏入北临的地界。

    可这一次,与以往的无数次的,孤身一人入城时不同的,便是他的身边,带着自己最爱的女人。

    临邑城里,街道两旁的铺子里热闹无比。

    街上行人哈着冷气,挑着担子的小贩尽情吆喝着叫卖。

    见了他们的马车,也只是往旁边让开一些,甚至有人还朝着窗口吆喝,“红薯,卖红薯嘞~”

    “官,要不要买个红薯暖暖手?”

    挑着担子的汉子,好奇的朝着窗口往里探。

    脸上被风吹的通红。

    “意意,你要不要尝尝~”

    沈意欢闻言,鼻子吸了吸,眼睛亮亮的盯着他。

    不等她开口,男人就知道她想吃。

    “我帮你买!”

    本以为,她会嫌弃北临人粗鄙,却不想~

    罢了,他的意意,从来都是好姑娘,才不会以貌取人。

    “给,往后面马车里送几个,剩下的就当赏你了。”

    男人从窗口伸手,递出去一块银子。

    那汉子爽朗一笑,“多谢官,小人这就将红薯送过去。”

    说着,他挑了两个烤的软软糯糯的大红薯,从窗口递了进来。

    男人自然而然的接过红薯,放在一旁的小几上,剥了一半的皮,吹了吹后,这才送到沈意欢面前,“你尝尝。”

    “北临日照足,昼长夜短,与旁的地方相比,红薯要更甜一些。”

    男人说起北临的事情,眉眼间总带着笑。

    北临在他心里,其实与她一样重要。

    沈意欢看着眼前热气腾腾的红薯,光是闻着甜甜的味道,就想咬一口。

    “小心,烫~”

    在宸月的提醒下,沈意欢自己又吹了吹,轻轻咬了一小口后,眼睛突然一亮,

    “好甜!”

    尝了一口红薯的味道后,她又试着咬了一大口,“太好吃了!”

    “这红薯一点都不水,绵绵的,糯糯的,甜而不腻,我好喜欢!”

    “夫君,你也尝一口。”

    男人看她真的喜欢,唇角微微上扬着,故作不知的在她咬过的位置咬了一口。

    嘴动了动,凑近她低声说道:

    “嗯,确实甜!”

    “我这辈子吃过的红薯中,这个是第一甜!”

    沈意欢看着他眼里意味不明的笑,红着脸朝外头看去。

    这里的百姓,看穿着,虽然不似京城的百姓那般富足。

    但是他们脸上的笑容,很感染到人。

    就好像,他们的日子过的很幸福,从来没有烦心事一样。

    据她所知,十年前的北临,差不多到了人吃人的地步。

    可如今看来,临邑一个小城中,一切都欣欣向荣,有一股向上的生命力。

    若是真的北临,还不知道会给她怎样的震撼呢!

    “夫君,北临王他,真的不愧是北临的王。

    在他治下生活的百姓,看起来,个个都很快活的样子,他真是当之无愧的战神。”

    原来这世上,真有救世之人。

    十五岁的少年,以一己之力,驱金兵,赶北狄,以一己之力,救万民于水火之中。

    他真的无愧战神之称。

    这样的英雄出世,是大魏万万百姓的福气!

    “意意,你很崇拜北临王吗?”男人盯着她,眼底思绪涌动。

    虽然她夸赞的是自己,可为什么,他心里这么酸?

    “当然,北临王不止长相俊美,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整个大魏,就没有不崇拜他的女子。

    我曾有幸读过他的策论,若是北临王不守边关,他若是隐姓埋名去科举,也能高中状元。”

    一开始,她还以为是哪个举子的作品,直到看到最后的小字之后,她才惊觉。

    那篇结合了当时大魏的时事的解决方案,以及治国思路的可行性,再到后面的军事方面的策略,让人刻骨铭心。

    文风虽然稍显稚嫩,但,她看到的时候,已经是几年后了。

    那个时候,她在西北边境,正帮着宋巍。

    所以,她搜集了大量的,北临王的手札研读。

    事实也证明,他对军事上的敏锐度,确实惊人。

    哪怕是将他几年前随手写的一句话,可几年后用在西北军中,一样如有神助。

    “意意,你那么崇拜他,万一他成亲了呢,你也还是崇拜吗?”

    宸月抿了抿嘴,看着怀里的女人兴致勃勃的承认自己崇拜北临王。

    内心既窃喜,又有一种说不出口的复杂。

    他真后悔,那天没有坦白一切。

    如今还要听她一个劲儿的夸赞北临王,可他又无可奈何。

    毕竟,谁让她崇拜的男人,是他自己呢!

    “北临王成亲了,跟我崇拜他有什么相干的吗?

    我只是崇拜他,佩服他,又不是想要嫁给他,他成不成亲,都不影响我崇拜他!”

    沈意欢说完,故作没看懂他脸上的郁闷,低头咬了一口红薯,将眼底的笑容压下一些。

    今天的红薯可真甜。

    比她曾经吃过的所有的红薯都甜,她想。

    宸月嘴巴张了张,他想说,其实你可以想一下的。

    只是这话,他到底没敢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