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

    要不是怕吓着她,他真想拔了右臂的舌头。

    嘴那么快做什么?

    他自己不会说吗?

    需要他代替?

    “是,公子,我这就走!”

    右臂连忙往后退了一步,一个箭步就往山下跑去。

    主子这不就是觉得他太直接了嘛,当谁不知道呢!

    可他不这么直接,这两人磨磨唧唧,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释清楚呢!

    北临那边需要主子,主子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的。

    他这也是为主子考虑!

    沈意欢看一眼右臂离开的方向,再将目光落在恼羞成怒的男人脸上。

    “宸公子,他说的很早,是什么意思?”

    沈意欢探究的打量着他的脸,这么美的男人,没道理她之前见了,没印象啊!

    男人敛下眼皮,将一抹慌乱深藏,再抬起头时,面色微红的看着她问:

    “你还记得来扬州的船上,你遇到百花庄刺杀的那一夜吗?”

    “嗯!”

    沈意欢点点头,她怎么可能会忘了那一夜的事情。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成了百花庄盯上的人。

    那一夜,幸亏船上有高手救了她们。

    男人见她沉思,又道:“我们也算是共患难过了!”

    沈意欢闻言,瞳孔微微一震,“你的意思是,你是那夜救我的公子?”

    男人眸子不自然的闪了闪,看着她应,“是!”

    “其实,一上船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后面就一直注意着你。”

    “那天晚上,幸好你没事。”

    其实,他有些怕,她会不会觉得自己在船上监视她。

    沈意欢神色复杂的看着眼前的男人,心里百般滋味齐齐涌来。

    原来,那一夜救了他们的,是眼前的宸月。

    她怎么也没想到,原来之前的救命恩人,是宸月。

    怪不得,阿大说,船上的人都没有见过救她的人。

    只听说是一位容貌极佳的公子。

    是了,她之前怎么没想到呢,那天下船的男子中,还有谁比宸月好看?

    她也是大意了!

    “宸公子,还要谢谢你之前的救命之恩呢!”

    沈意欢微微屈身道谢。

    那天要不是他,她们指定要被百花庄的人抓走。

    “不,你永远不需要跟我说谢谢。”

    男人摇头。

    “意意,我没有跟踪你,或者要偷窥你的意思,只是我忍不住不去看你。

    刚刚他说的没错,我确实满脑子都是你,一有时间,就想你。

    那天,我承认是我一直关注着你,夜里转转反侧睡不着,所以才会发现那些人对你图谋不轨。”

    这话,真真假假掺杂,但是他对沈意欢的情意,却是半点也不掺假的。

    况且,他那天登船,就是为了要保护她。

    这么说也没错。

    沈意欢没有在意他的称呼,只定定看着他,

    “为什么?”

    “什么?”

    男人茫然的看了她一眼。

    “为什么是我,我都已经有孩子了,这世上好看的女子一大把,你何至于?”

    “我带着孩子,你不觉得,我这样的身份,与你不合适吗?”

    沈意欢抬头看着他,她一直都清楚,自己带着韫儿,对于任何男人来说,都不是最佳选择。

    既然这个男人早就知道她曾和离的身份,她不明白,他为何还要这般坚持?

    “什么是合适?什么又是不合适?”

    男人看着她,“我只相信,一个男人想要照顾一个女人,想要好好爱她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是合适的。”

    可若是不想爱两个人,无论家世多么门当户对,只要他们不相爱,那就是不合适的。

    “感情一事,哪里能扯上那么多?”男人眸子闪过笑意。

    “对我来说,喜欢了就是喜欢了,管她是谁,管她是什么身份呢!”

    “我只喜欢你这个人,我庆幸的是,我遇到你的时候,你已经和离了,你是自由身。”

    话落,他偷看了沈意欢一眼,拳头紧了紧,故作镇定的看向她:

    “再说,世上女子千千万又如何,她们都不是你。”

    男人说完,紧张的看着她。

    她没有自己说的那么不堪,相反,她在他心里是最好的姑娘。

    她从小受尽了苦楚,却又坚毅勇敢有主见。

    善良坚强,心有丘壑,她这么多年做的事情,比官场那些酒囊饭袋不知道了强了多少倍。

    他若是连这样的女子都不喜欢,那这世上,还有什么人值得他去爱。

    他这一生,功名利禄于他而言易如反掌。

    托生在宠后的肚子里,长兄又亲自抚养他长大。

    放眼京城,在找不到比他的出身更为尊贵之人。

    十五岁之前,京城里人人捧着他,偏偏他却没有长成歪瓜裂枣。

    相反,他一直是众人眼里的佼佼者,比他大的侄儿功课不如他,骑射不如他品性更是不如他。

    京城的世家公子,谁不以他为先!

    十五岁以后,他更是一战成名,将侵扰大周十年的北狄人打的落花流水。

    十六岁,她一举将侵扰大周边境十五城的各个部落尽数打散,打的他们捧着牛羊矿山来求和。

    他,是大周百姓心目中的战神,是英雄,是年纪轻轻就得封的北临王。

    可谁能知道,他一开始,只是为了挣的功名捧到她面前为聘求娶她。

    他前半生,顺风顺水,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也会求而不得。

    如今,他有幸得老天垂怜,有了第二次机会拥有她,守护她的机会,他万万不敢再错过。

    沈意欢对上他刻进骨血的深情,神色颤了颤。

    掌心的薄汗沾湿了她的袖口,目光望见他发缝里渗出来的几滴薄汗时,心说原来他也和自己一般紧张。

    对上他一副任由她处置的眸子,她不禁怀疑,他难不成真的是纯情少年?

    可看着不像啊!

    他这张脸,就算不主动,喜欢他的女子都不会少。

    怎么可能会没有女人呢?

    看到他跟自己一样紧张到直流汗,沈意欢索性又生了逗弄的心思,

    “宸公子,你怎么出了这么多汗啊?你很紧张吗?”

    男人抿了抿嘴,心里叫嚣着,去堵住这张小嘴,狠狠咬一口。

    可理智控制着他,在她没有答应,给自己一个机会的时候,他不敢对她这般放肆!

    “是,第一次面对喜欢的人,我很紧张。”

    男人这样坦白,是她没有预料到的,她眸子闪了闪,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一样,

    “宸公子,难不成,你以前,真的没有过女人?”

    “看你这样子,也不像是缺女人的男人啊!”

    “我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