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免费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你是警察,走哪炸哪是几个意思 > 第27章 怎么不笑了,是不爱笑吗
    刑事档案卷宗。

    案件名称:自杀碎尸案

    案件编号:B19……

    立案时间:2024年8月17日(14日前)

    立卷单位:L省滨城市公安局刑侦处

    立卷人:李华成……等

    8月17日,上午。

    滨城110接警台接到报警电话。

    报案人自称某居民楼业主,报警原因是在卫生间嗅到一股浓烈的腐臭气。

    后找维修工前来查看。

    维修人员给出的答案是:腐臭气来自楼下,通过排风管道传入报警人家。

    报警人随即去往楼下邻居家。

    到了楼下住宅入户门前时,从门缝处嗅到了恶臭。

    敲门无果后报警人叫来物业人员,查询预留电话。

    关机。

    连续两天找不到人,臭味太重,报警人选择报警!

    后,辖区民警抵达,联系该业主无果,找人开锁。

    等打开入户门后,民警、辅警、报警人都吓到了。

    厅摆着一台奇怪的机器,机器上躺着一具勉强能辨认是人类的尸体。

    尸体呈现肢解分割状态、因高腐,尸水流淌一地……

    因案情重大且出现人命,死者遗体非正常、辖区派出所民警上报。

    命案的侦查工作通常不由派出所直接负责,因为没有刑事侦查权。

    因疑似非正常死亡案件他杀性极大……上报市局。

    后,刑侦支队接手,成立小组,连续调查七天后。

    案件移交刑侦处!

    什么情况?

    原因是,刑侦支队的调查人员都查懵了。

    他们查出来的结果居然是:死者系自杀!

    系,不是错别字。

    在公文中,“系”可以代表“是”。

    某些时候代表联系、关系,既确定。

    看到案卷的上级领导其实都挺懵的。

    一个自杀的人居然可以把自己碎尸了,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开什么玩笑!

    但法医部门与刑侦支队给出的答案就是如此。

    通过尸检,法医确认死者体内出现毒性物质:四亚甲基二砜四胺。

    化学名可能普通人不懂,用俗名来说:毒鼠强、没鼠命、四二四。

    这是一种毒性极强的鼠药!

    后通过尸检,及尸体死亡表现,法医确认死者系中毒身亡,后,尸体被肢解。

    过程中没有遭受任何胁迫、强迫、限制、伤害等情况。

    通过刑警现场现勘,死者尸体是被那台奇怪的‘机器’切碎。

    切成了16段!

    切割的过程,不是刀具、不是锯片,而是绳锯钢丝!

    原理是当物体摆放在机器上,先用钢丝困勒住物体。

    后通过电源启动机器内部电机工作。

    使绳锯钢丝勒紧、滑动,形成切割……

    通过监控取证,调查人员确认,机器是死者搬入家中。

    通过走访调查,死者曾经去过早市、购买过十包鼠药。

    通过现场勘查,没有任何入侵、侵入、第二人痕迹等。

    通过痕迹排查,找到鼠药包装、水杯、鞋印、指纹、纤维物残留、及死者死亡前日常活动轨迹。

    技术人员把案件现场利用三维模拟复原。

    死者自行利用水杯喝下十包鼠药、后躺在机器上,把绳锯钢丝绑在身上,而后对机器进行定时启动与定时关闭,中毒死亡后被机器切割碎尸。

    这才有了‘死者系自杀’的调查结果!

    但这起案件问题太大。

    这就是好比,你饿了,想吃饭,叫来外卖。

    结果你居然在上面拉了泡屎,伴着外卖吃。

    这不是有病?

    眼前这个案件的调查结果,就是这样。

    自杀就自杀,居然还把自己给碎尸了。

    脑瓜子是有多大的病,才能干出这种事情?

    死都死了。

    还要恶心一下死后的自己?

    细数古往今来有知的自杀案例,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玩的。

    都自杀出新高度了!

    可是,真是自杀吗?

    太扯了。

    可偏偏现场的所有痕迹,都指向死者系自杀,没有任何他杀痕迹,也不具备他杀条件。

    但只要脑瓜子健全的人,都觉得这种脱了裤子放屁,还特么恶心自己的死法,不可能。

    如果是不可能,那就只能有一种可能……他杀!

    还是一种把所有刑侦人员的眼睛蒙上后的他杀。

    说明犯罪人员手段高到连老刑侦都看不出来。

    可能吗?

    人世间从来没有‘绝对’。

    当你开始怀疑的那一刻起。

    某些事情其实已经发生了。

    这种定律应验了不知凡几,多的吓人!

    最后,这起案件移交到刑侦处。

    到了刑侦处手里,调查结果还是一样。

    所有能用出来的手段、经验、技术,都用了。

    你明明知道这起案件不对劲。

    但结果就是……死者系自杀!

    看完案卷的肖阳,一脸蛋疼菊紧的表情。

    发现穿越后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那是一件比一件骚。

    骚出味的那种!

    换做前世,他这位擅长口吐芬芳的嘴强王者,都得骂娘。

    不能好好玩了是吧?

    忽然。

    发现李华成和葛浩都站在一旁,正笑眯眯的瞅着他。

    肖阳扫了一眼墙壁上的挂钟。

    看案卷看的太专心,不知不觉10点了。

    “有什么发现?”李华成笑问。

    肖阳很‘厉害’,这一点他清楚。

    但是,才22岁。

    虽说这世上有一种狗逼叫做天才。

    但不管多天才,总不能天生具备一些经验吧?

    而经验这种东西,是需要长年累月从实践中得到的知识或技能,要靠亲身经历去积累。

    打一个很直观的比喻:韦神天才吧?你让他去查悬案,他也得跪,因为没有办案经验。

    李华成承认眼前的年轻人有点东西。

    但不代表肖阳一上来就能查到线索。

    如果肖阳真有这么神奇。

    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们这些老刑侦过去都活在狗身上了!

    可肖阳接下来的一句话。

    不光让李华成愣住了,还让一旁的葛浩呆滞了。

    “发现到是没有,只是有些奇怪。”

    肖阳谨慎的问了一句,“你们以前见过绳锯,以及绳锯机器吗?”

    这话有什么奇怪,为何能让两个老刑侦呆愣?

    有。

    九成九的普通人,这一生都没有见过绳锯。

    更不用说去购买,连接触到的机会都没有。

    再来说死者。

    胡志康、男、29岁、滨城市人、�6�8自媒体工作、双亲旅居国外、整日宅居在家,几乎足不出户。

    看过案卷的肖阳发现。

    警方调查过胡志康的电脑与手机。

    发现胡志康从8月8日开始,频繁在网络上搜索‘绳锯’,搜索信息多达152条。

    你没看错。

    只要警察想查你,普通人的所有网络搜索信息他们都能查到!

    根据法医推断,胡志康的死亡时间大约在9-11日左右。

    不要怪法医给不出准确的死亡时间。

    正常情况下人类死亡超过24-48小时尸检只能给出大概死亡时间。

    八月,夏天,炎热,加速尸腐坏,种种因素加在一起。

    法医能把死者死亡时间锁定在9-11日左右,已经相当厉害了。

    说这些废话意义在哪里?

    一个29岁的人,整日宅在家,他为什么突然开始搜索‘绳锯’?

    普通人平日里几乎都无法见到绳锯,接触不到绳锯,很难听到‘绳锯’这个词。

    胡志康居然突然就开始搜索起绳锯?

    不光如此。

    假设,他的死亡时间是在9日。

    你8日搜索,然后就去买了,还弄回家里。

    9日,就‘熟练操作’用绳锯机器,把自己分尸。

    有心人这时是不是发现不对劲了?

    有没有感觉胡志康的行为过于‘熟练’与‘迅速’?

    这一点不奇怪吗?

    你们刚才不是笑的很开心么……肖阳乐了。

    瞅着面前呆愣中的李华成和葛浩。

    怎么不笑了,是不爱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