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第一眼看到林火旺手里拿着56式半自动步枪时,生产队长林建国,就已经想好了这一步。
这年头虽然不管制枪械,民间持有枪械很正常,甚至手榴弹和迫击炮也不在少数。
但是对于军队里的枪械的管理,却是非常严格的。
军队中的制式枪支被偷盗,那可是非常重的罪的,可以吃枪子了。
原本,林建国也不想这么快用这一招,他还想再逗逗林火旺这个臭小子的。
尤其是,如果趁着林火旺还在的时候,都能够拿捏住他,让他乖乖把柳茹梦送到自己的炕上,那对于他来说,成就感绝对是满满的。
远比搞死林火旺以后,再去霸占一个寡妇柳茹梦来得更加刺激与舒爽。
但是……
当他今天看到,被自己煽动起来的村民们,居然对林火旺“言听计从”,立马就感到巨大的危机感了。
尤其是……
林火旺用“猪血汤”来收买人心这一招,真的是立马就让林建国胆寒起来。
心中的危机感满满,按照这样发展下去,怕是过不了几天,林火旺都可以和自己来竞争一下生产队长的位置了。
他绝对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一点苗头也不能有。
林家沟就是他林建国的天下,谁也不能够挑战他的个人权威。
如果不能当这个生产队长的话,怎么控制粮库,怎么用工分拿捏那些大姑娘和小媳妇寡妇什么的呢?
在这样的灾荒年,林建国是真正体会到,手里有权有粮的好处的。
以前那些村里头再倔的硬骨头,真正吃不上饭,饿肚子的时候,还不是要拉下脸来,求到自己这个生产队长的头上?
为了借那五斤十斤的棒子面或高粱米,甘愿在自己面前,脱下所有的尊严和贞洁。
哪怕是城里来的傲气女知青,他林建国可也玩了不少呢!
除了柳茹梦……
真是让他魂牵梦绕了三年,也处心积虑了三年啊!
却是一点都搞不上手。
那性子烈起来,是能直接跳楼的。
林建国也怕事情闹大,一直没敢紧逼。
却万万没想到,被林火旺这么一个什么都不是的死瘸子给弄上手了。
他悔啊!
他恨啊!
早知道就用强了。
也至于让一个死瘸子给糟蹋了第一次呀!
“哼!死瘸子,别以为你现在手里有杆枪,腰杆子就能挺得硬了。
嘿嘿!这杆枪,就是你的催命符……”
在电话里,林建国快速向公社主任赵铁锤汇报了相关的情况。
他觉得,这一次,林火旺是绝对死定了。
连带着,柳茹梦可能的靠山323团的团长王彪,也要被连累。
那么之后……
他再想对柳茹梦上手的话,就已经扫清了所有的障碍了。
果然……
公社主任赵铁锤一听到这话,立马也来了精神。
“你确定?林火旺手里拿着的,真是部队里流落出来的56式半自动步枪?”
赵铁锤这两天也是满心的不爽。
那赵老四是他老家那边的人,还是远方表侄,结果却在自己的地盘上,都护不住,还害得被当场枪毙。
这可丢了他的大人了。
那些在场目睹一切的村民们,有的回去了,在村里一说……
他赵大主任,这么大的官,整个红星公社都是他管,却连一个侄儿都护不住,实在是没用。
以至于,他那在老家的八十岁老爹,还亲自到队部去给他打了电话,足足骂了他一个小时。
而导致这一切发生的,便是那个让他恨得咬牙切齿的死瘸子林火旺。
现在有机会可以报复林火旺,他自然一听就激动了起来,详细询问了一番细节。
“赵主任,您放一百个心。
这林火旺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他们家有什么家伙,我还能不知道么?
他跟他娘改嫁过来时,就是两手空空的。
老张家就一杆破猎枪,能不能打得响都是两说呢!
加上林火旺前几天不是到公社一趟,通过柳茹梦认识的那个王团长么?
我想,八成是林火旺在军营里的时候,偷出来的56式半自动步枪……”
林建国很小心地说道,他可没有明着说,是王团长送给林火旺的。
毕竟,如果他这么说的话,赵铁锤面临的就可能是要和一个团长掰手腕。
他怕王铁锤知难而退,不敢接这个茬。
因此,他只敢说是林火旺从部队里偷来的。
谁知,那赵铁锤也早就看王彪不顺眼了。
听到这话,立即就冷哼了一声道
“从部队里偷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出来?哪有那么容易的啊?
就凭林火旺一个死瘸子?
我跟你说,肯定是那团长王彪送给他的。”
“啊?那怎么办呢?
赵主任,那岂不是没了搞死林火旺那小子的理由了?”
林建国故意装作失望地说道。
赵铁锤却没有一点情绪波动,阴狠地说道
“那有什么?岂不是更好,连那王彪一起搞。
身为人民部队的团长,居然私自把军队里的枪械,送给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农民。
哼!这罪名就算他是一团之长,也承受不起。”
“真的?那太好了。
主任啊!我跟你说,不是我要诉苦啊!
是那个林火旺和柳茹梦,在我们生产队,实在是太过分了。
仗着有枪,打伤了人,还说是自卫。
那柳茹梦仗着有个团长给她撑腰,也是在村里欺行霸市,连我这个生产队长都不放在眼里……”
“林队长,你放心。
林火旺这个祸害,我是一定会帮你除掉的。
但是他们背后站着王彪,有点棘手。
毕竟他手下一个团呢!又不归我这个公社主任管。
现在最重要的是,等哪天你看到林火旺背着枪到公社来找王彪时,就立马给我打电话。
我会请求县里武装部的支持,当场将那林火旺和王彪给拿下。
到时候,人赃俱获。
哪怕那王彪搬出东北军区司令部来,都没用!”
赵铁锤在心里计较了一番道。
林建国立马乐开了花,肯定道
“保证完成任务!赵主任,这段时间我会看紧那林火旺的。
只要他敢带枪到公社去,就马上给你打电话。
绝对让他有去无回,罪有应得!”
……
挂了电话以后,林建国刚刚被林火旺吓得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便立刻一扫而空。
毕竟,谁会把一个将死之人,当作威胁呢?
他从生产队部走了出来,继续往那林家破院过去。
只见越来越多的村民们,为了换野猪肉吃,而把家里剩余不用的材料给搬了过来。
很快就在林家破院前,堆成了一个小山。
而那煮了一锅又一锅的猪血汤,却是让所有的村民们都乐开了怀。
哪怕放在后世,野猪血的营养都还是很足的,味道也好,是一道不可多得的好菜。
而除了这些材料之外,林火旺又仔细筛选了一番。
用野猪肉换到了两名木匠,一名瓦匠,还有十五名普通劳力。
预计可以用两天左右的时间,将林家破院给修补起来。
而总计花费,也不过是把那只将近三百斤没放血的野猪王肉给换了出去罢了。
他自己这里,还有着六百多斤的野猪肉,着实是狠狠富裕了一把。
“太好了!太好了!
阿旺,我们能有一个真正的家了。”
林母越看越激动,因为她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长这么大,从来就没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这里重男轻女非常严重,从小身为长姐的林母,在娘家根本是一点地位都没有。
从小就要洗几乎全家的衣服,还要做饭,还得跟着下地干活。
不到十四岁,就被许配给林火旺的亲生父亲。
生下林火旺后,因为是天生跛足,立马被视为不详。
不止林火旺不受待见,连她这个当娘的,也被整个村的人污蔑成丧门星。
之后又生了第二胎林小雪后,虽然没有天生残疾,却是一个女孩。
立马就被公婆嫌弃,让林父写下休书,把她连带着一双儿女给赶了出去。
带着儿女无处可去的林母,只能厚着脸皮回娘家来。
可这带回来的却是三张吃饭的嘴,娘家更加嫌弃他们母子三人了。
之后更是收了点彩礼,就又把她连带一双儿女给嫁到了林家沟来。
本以为,这一次嫁过来,总算可以过安稳日子了。
却不想,日子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苦。
张富贵对她动不动就打骂,她还得干全家的活。
一双儿女在张家也是跟猪狗一般,吃穿都是最差的,还要被张家的儿女欺负打骂。
可她又能怎么办呢?
只能忍气吞声,不然要是再被赶出去了,可就是一点活路都没有了啊!
谁还会要一个嫁过两次人,都被休掉的丧门星女人呢?
更不用说,这个女人还带着一双儿女,三张吃饭的嘴呀!
这年头,谁家要是有这条件,去娶个黄花大闺女不好么?
林母知道自己很晦气,所以她在老张家的时候,是一直如履薄冰,小心翼翼。
甚至是对一双儿女的要求,也是让他们千万不能耍小脾气,千万不能惹得张家人不高兴。
不然,真被赶出去了,就真的无家可归了。
然而……
哪怕她这般忍让与付出,张家人却丝毫不体谅她,一旦发现她不能干活,立马把他们母子三人扫地出门。
就这样……
漂泊一生的林母,是多么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不会再被人赶出去的一个真正的家啊!
哪怕是现在找到临时落脚的没人要的这个破院,林母其实心里都是挺高兴的。
而现在……
儿子真的出息了!
找来这么多的匠人和劳力,还有这么些建房的材料。
她是真的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家,自己的房子了。
“哥哥!房子弄好后,我们以后是不是就不会再挨冻了?
也可以像张家一样,烧热热的炕,在屋里不穿衣服都不会冷。”
林小雪也欢天喜地地问道。
因为以往即便在老张家,她和林火旺也是不允许进烧炕的主屋。
他们两兄妹,只能睡旁边破旧的偏房,又阴暗又冷的那种。
“是的!我们把房子修得大大的,亮亮的,暖暖的。”
林火旺看到母亲和妹妹惊喜的笑容,心中也是无比欢喜,觉得一切都值了。
柳茹梦也在一旁,挽着林火旺的手臂,笑眯眯的眼睛像是月牙儿,甜极了。
……
很快,每个村民都领到了猪血汤,喝完满意地回去了。
他们对林火旺的评价,那可以说是一下就反转了。
曾经被人人嫌弃嘲笑的死瘸子,现在却成为了整个村子里的传奇,是真正的打虎英雄。
因为,那跟着去帮忙运肉的八个青壮,刚刚同样绘声绘色地将林火旺打东北虎的惊险过程说了一通。
立马又在整个村子里引发了强烈的轰动。
那可是东北虎啊!
就是整个东北最厉害的猎户,一辈子也不见得能打到一头东北虎。
反而是无数经验老道的猎户,最后命运的归宿,都是丧生在了东北虎的口中。
林火旺一个人在山上过夜,还能在东北虎的口下逃生,甚至是重伤了狡猾的东北虎。
这在村民们的眼中,绝对算得上是神迹了。
毕竟,冬天的大山会吃人,是所有村民们内心最恐惧的共识。
住在大山附近的村民们,对于大山是又敬又畏,甚至很多村里还会供奉有山神或山灵。
只是现在打倒一切封建迷信,没有公开进行这样的信仰祭拜罢了。
而林火旺刻意让八个青壮宣扬出的“大虎事迹”,也是进一步让他个人在村子里的形象和威望,达到了一个巅峰。
谁也不敢再小觑他这个过去的“死瘸子”了。
甚至于,已经有不少年龄和他差不多,甚至大一些的青年小伙,看他的眼神目光当中的,都充满着崇拜。
好几个小伙,刚刚在喝猪血汤的时候,都一个劲的凑上来询问,能不能跟着林火旺学打枪和打猎。
林火旺总是笑着搪塞他们,说现在时机还不成熟,等有机会了,说不定会成立一个狩猎小队。
于是乎……
林火旺要收徒弟,成立狩猎小队的消息,又在村里面广泛地传了出去。
那些半大小子,一个个都跟着兴奋起来了。
自从今天看到林火旺拉回来这么多野猪肉后,他们觉得如果他们手上有枪,肯定做得也不比林火旺差的。
倘若真能加入林火旺的狩猎小队,那以后就能跟着林火旺一起上山去打猎,更可以分到更多的肉了。
“阿旺,你今天处理得实在是太高明了。”
夜深了,在娘和弟弟妹妹们都睡了以后。
柳茹梦依偎在林火旺的怀里,由衷地钦佩自己的男人。
普通的那些村民们,可能直到现在,都没有发觉,自己被生产队长林建国给利用了。
他们甚至也没觉得,今天拉猪肉回来的林火旺,由于他们的行为,面临着一场大危机。
可是柳茹梦却看得一清二楚,也更加知道,如果林火旺处理不当的话。
舍不得分一些猪肉出去的话,一定会遭到村民们的“反嗜”。
被骂无比自私,没有集体观念等等还是小事。
然后导致声名狼藉,野猪肉也可能被一抢而空。
换作柳茹梦自己,处在那个节骨眼,她是绝对想不到像林火旺这般完美的应对。
顶多,她只能打着商量的语气,将一半左右的野猪肉免费分给所有的村民。
然而……
她自己想到这个方法,都摇了摇头。
因为人是贪心的,你既然可以舍得分一半出去,村民们就还会盯上你的另外一半。
毕竟,一半野猪肉才五百斤,分到每个人头上也就一斤多而已。
这样的分法,人人都有,人人都会觉得拿得不多不够。
反而一点好都卖不了,他们还会觉得,你自己拿一半太多了。
反倒是林火旺这样的处理方式,又立了威,又立了人设,还趁机搞来材料和劳力。
更绝的是,林火旺通过打虎事迹和组建狩猎小队的消息,立马就成为了村里年轻一辈的领头羊。
这份谋略,让从小就看遍史书的柳茹梦忽然有种错觉……
躺在自己身边的男人,怎么就那么像,历史书上所描写的那些开国将相甚至是帝王呢?
起于微末,遍身是胆,有勇有谋……
越看心里越是欢喜,然后整个人就埋在了林火旺的火热的胸膛。
“阿旺!爱我……”
初识个中滋味的柳茹梦,是越来越粘着林火旺了。
尤其是一到晚上,她的身体就好像完全没有力气一样。
只有靠在林火旺的身边,才会觉得魂又回来了,然后就恨不得时时刻刻和他黏在一起。
“梦梦!我会一辈子爱你的。永不负你!”
轻轻吻上柳茹梦的樱唇,有点冰凉,却十分地可口。
柳茹梦也热烈地回应着,和第一次不同,她不再青涩,也不再羞涩。
因为这是她爱的人,她愿意将所有的一切,都完完全全地展示在爱人的面前。
她也愿意,把所有的一切,都给他。
轻轻地,林火旺这一次,比起上一次,更加的温柔。
火热又粗糙的手掌,轻轻地滑过那细腻白皙的香肩。
“唔……”
柳茹梦轻轻一声哼叫,却好像助燃剂一样,蹭的一下,就把林火旺心中爱的小火苗,一下喷成了熊熊烈火。
“嗯……阿旺……”
“就是这样!阿旺!”
“我好爱你啊!阿旺!”
“我要为你生孩子,阿旺!”
“我们永远不要分开,阿旺!”
“啊!阿旺,用力疼爱我吧!”
“嗯!阿旺,你真棒,你真好……”
……
这是东北农村一个非常平凡的夜晚,生命和谐的序曲在村子里其实也是此起彼伏。
毕竟,在这年头,没有电视,更没有什么智能手机电脑游戏什么的。
人们在大冬天的晚上,窝在家里面,啥娱乐项目都没有,可不就只能玩玩造小孩的游戏么?
……
而在遥远的京城,《诗刊》编辑部。
一屋子的主编和副主编以及责编们,正在拼命的加班当中。
因为,下一期的《诗刊》马上就要印发了。
其他的所有位置的诗歌都已经选好了,偏偏主打位置的开篇诗,却迟迟没有找到满意的。
所以……
全体编辑们,加班加点,都在疯狂地拆信看信。
这些信里面,全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文艺青年们的来信投稿。
自从1976年的《诗刊》复刊以后,一下就掀起了全国青年们喜欢诗歌与热爱诗歌,以及写作诗歌的热潮。
尤其是诗歌又不像小说写作一样,门槛那么高,需要写作的功底与字数。
并且更重要的一点是,诗歌简短而浪漫,又适合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进行深情的朗诵。
对于处于迷茫与情感波动中的青年男女来说,诗歌往往成为了最好的心灵寄托与精神世界。
不过……
爱好诗歌的青年男女们不少,写信来《诗刊》投稿的也很多。
但真正能被称作诗,并且被选中刊印在《诗刊》中的作品,却是少之又少。
而这庞大的来稿量,可真的是头疼死了这些《诗刊》的编辑们了。
简单的一句话概括起来便是,他们需要在“屎里淘金”,而且还是堆积成山的屎。
每一天,从邮政局那边都得安排一辆专车过来给《诗刊》送信。
别人家单位收信,最多都是按“封”来当计量单位,最多也就一天收个几十封。
可《诗刊》每天的来稿信件,却是按斤来论的。
这可苦了《诗刊》的编辑们呀!
而这个时候的编辑又非常有责任感,生怕错过任何一封信,担心里面绝佳的好作品被埋没了。
所以,对于每一封来信都是非常认真且慎重负责的。
“欸!又是一篇打油诗,水平还没我高呢!”
“我这边也是,看了几十封了。就没有一首能押韵或者说有意境的诗……”
“严主编!要不,你自己写一首诗当主打诗吧!
再这么找下去,我觉得我的眼睛都要废了。”
“是啊!严主编,虽然我们收到的信很多很多。
但99%都没有什么价值,这些诗……我姑且把它们算作是诗吧!
可以说完全只是一腔热情,而没有丝毫诗歌的章法与情感在里面。”
“算了吧!我敢说,就是这几麻袋的信都拆了,也找不到一首能当主打诗的……”
……
十几个编辑,已经连续七天晚上加班到深夜了。
却依旧没有找到一首能当主打的诗歌,这一下,连一向对内容无比严格要求的主编严辰都有些动摇了。
“再找找吧!今天再努力最后一个晚上,如果还找不到的话,明天就刊印吧!
既然找不到投稿来信的好诗,就找一首徐志摩的诗当主打诗吧!
毕竟是我们《诗刊》的牌面诗,格调总不能太低了……”
然而,就在严主编刚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突然一名年轻的编辑李英猛地一下激动地从地上蹦了起来。
他手里拿着一封稿件,表情兴奋而激动地大叫道
“好诗啊!这首诗真的是太棒了。
我从来就没有读过感情如此丰富,让人如此充满希望与幸福感的诗。
这首诗……这首诗一定会火遍全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