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你跟她结婚,不会是因为爱上了我吧
最重要的时刻被她破坏,最重要的人被她伤害,他发誓一定要把她娶回家,用一生的时间好好的折磨她。
——以上!剧本是这样的没错对吧?林某人再一次确认。他发誓他完全是照着大纲走的,模范的冷酷冷血冷傲魅惑狂狷坏总裁啊!像教科书一样的坏!为什么他碰到的小娇妻……完全不是那回事啊?
事情大概可以从那场婚礼说起。
那不管怎么说都是一场甜美动人的婚礼。教堂并不大,然而两百年的岁月,如海浪般不动声色的浸染,令它增添了谜一般的光彩。它的外墙仍然是洁白的,却不再像初雪那样的轻薄天真,倒是仿佛海浪冲刷许久之后的贝壳,那样安稳的沉淀下来,而上头嵌的玫瑰窗,更见得深邃奇丽了。连蔷薇花藤都似乎被这彩光所打动,攀爬得格外卖力,似乎要用自己的颜色来祝福教堂里的新人——
“凌小姐,”白发苍苍的神父在用法语问新娘,“你是否愿意嫁给林先生……”说到这里微微顿了一下,想着东方人的姓名是多么古怪啊!凌与林。Lynn与Lynn。若非有效的证件充分证明着这两个人绝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且他世交家族的孩子小弗朗正好是林先生的大学同学,热情的作了担保——顺便提一句,小弗朗可真是个好孩子。要不是他拍着胸脯作担保,老神父说不定会怀疑这桩婚姻乱伦而拒绝主持的!
天晓得,乍看到新娘时,阅尽世事的神父都不由惊叹了:
他一直都知道东方人纤细,像细腻的瓷娃娃,但是上帝在造这个娃娃的时候,似乎格外用心,似乎生怕气吹大一点儿伤到了她一样。她的肌肤白得像栖在海滩上的月光一样,秀发如同轻云,又黑又大的眼眸总是害羞的掩在长长的睫毛下。神父不禁想:这样的娃娃,谁不想爱护她呢?
——他忍不住再看看新郎。
新郎也是好看的,并且高大,就西方人对中国人的固有观念而言,他简直是太高了。神父觉得他的体格完全可以去当篮球队员。这在西方世界是一个很受崇拜和尊重的职业。可是这位林先生身上的某种气质却让人觉得,他不但不可能去当什么运动员,而且这种事在他面前最好提都不要提!他身上有一种特殊气质,仿佛是古时候的某种特殊人群,透过毫无血色的皮肤,可以看到蓝色的血脉。连阳光遇到他们这些人,都要悄悄避过一旁,不敢拿一点点古铜色冒犯了他——们。什么,你问他们是谁?吸血鬼?不不不!当然是贵族!蓝色血脉的贵族!总而言之,新郎林先生就像是古时候蓝血俱乐部的贵族少年,而新娘凌小姐则是东方神秘工匠在月色下雕琢出来的娃娃。从这一点来说,他们还真是般配啊!但不知为什么,年老的神父在念:“不管……健康、疾病,富裕、贫困,你是否不离不弃”这段话的时候,心里总觉得不安,仿佛有什么不祥的预感。
“Oui.”新娘已经回答,“Jesuisprt.”法语并不算很标准,像学校里的女生在努力的讨老师喜欢,很想念对,但总有一点点的偏差,带着少女可爱的糯音,并不坏,反而更动人了。
神父觉得,她就像是窗外粉红的蔷薇花。站在她面前,就是永远的绵绵的甜蜜与春天。
他又转向新郎,把同样的问题向新郎重新问了一遍。新郎也点头首肯,用的是标准的巴黎法语发音——唉玛!神父真不想承认!那发音比他这个土生土长法国人还要标准和优雅!这新郎果然是受过贵族式的严格教育吧!可是……神父说不清,新郎唇边笑容里一闪而过的,到底是什么?让他心里微微发冷。
窗外,一抹乌云遮淡了阳光。
助祭小心的踏前一步,不动声色的扯扯神父的衣袖,提醒他把婚礼继续主持下去。他以为神父老糊涂又犯了。
神父回过神来,让新人都交换了戒指,并宣布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新郎彬彬有礼的向新娘倾身,嘴唇贴上她的嘴唇,仿佛非常的亲密。
但她知道,他的吻不带任何温度,甚至可以说是零下。这种度数可以把最火热的心冻成一捧灰。
她柔软如蔷薇的嘴唇,轻轻弯起一个弧度,微微的踮起脚尖,那么细微,就好像一个快要死的人,看到一捧花开,于是微微的笑了,并且想要抬起手去触摸,却没有真的碰到,就死了。对于旁人来说,这人好像是完全没有动过。但是如果有谁不顾死亡的阴影、不顾寒冷的可怕,狠狠的拥抱着这个临死的人,才会感觉到,这手指,是抬起来过的,这唇角,是弯起来过的。就是这样细微至几乎不可察觉的动作。
她将她的柔软与温暖,迎上他气的寒冷,如此坚决,却又只迎合了如此细微的一点点距离而已。
他离开了她的嘴唇,疑惑的盯了她一眼。
她已经重新羞涩的低下头,嘴边带着一个工匠可以给一个新娘娃娃琢上的最美好的笑容,但是雪白栀子花的花冠与乌黑的睫毛重重遮掩了瞳仁,不交给任何人看。她的肩膀轻轻颤抖,可能是因为害羞,或者……是因为冷?
外头起风了。
“乓!”香槟酒打开了瓶塞。如一声炮响。新娘胆子小,又颤动了一下,但之后倒是不再发抖了。这香槟是宣告欢庆的礼炮,照理来说,这之后就应该是大家的欢呼与庆祝、美食乃至恶搞新人——
理论上来说!
是的,白色长桌上摆着丰盈的花朵、丝带、美食与酒水,这都是供宾大快朵颐以便玩乐起来更带劲的。是的,这小教堂里也有嘉宾……但是这些宾们也太特么的少了吧!
就只有小猫七八只而已好吗?!
而且几乎都是临时拉来充数的好吗!!
他们既不认识新人、而且彼此也不算很熟。他们很尴尬的好吗!
啊!但是有鱼子酱有香槟有奶油布丁和烤牛舌。不管了!先甩开腮帮子吃喝好了!吃货永远是幸福的!不管古今中外都一样!
吃饱喝足之后,他们甚至说不定会有兴致和勇气去捉弄一下这个新郎,虽然他们其实不认识新郎、虽然这个新郎看起来很冷酷,并且还消失了……
咦?
消失了??
自助餐会还没有结束,新郎就消失了,这是什么鬼?
林亦宸从边门步出了礼堂,不耐烦的扯松了阿尔玛尼领带。
他不介意订一些吃喝来招待这些陌生人,毕竟婚礼上总是需要一些群众演员的。但是叫他奉陪就免了!
他在长椅上坐下来,迫不及待的伸直他的长腿,并且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林,你在这里。”有个声音追过来,也松了口气。
不用回头看,林亦宸也知道这是小弗朗——弗朗-索瓦尼,自法王查理七世的族谱算起,小弗朗是索瓦尼家的第十七代子孙了。
“唉,是,我在这里。”林亦宸答得懒洋洋的,“谢谢你带我回你家乡举办婚礼,并且给我做担保。现在总算结束了,你可以回去了。剩下的事我会料理的。”
“别这么说,”小弗朗担心的望着他。阳光从古老橡木的枝叶间洒下,小精灵的翅膀般,纷纷扬扬点缀在林亦宸乌黑头发、与小弗朗茶褐色的发丝上。照血统来说,索瓦尼家族的头发本来该是纯金的金丝一般、眼睛也该碧蓝像晴天地中海的波澜,但百年前一位东方姑娘悄悄出现在一位索瓦尼公子的生活中、又悄悄消失了,在当时没激起任何涟漪,却到底留下了她久远的印记。从此之后,某一些索瓦尼后代,就像小弗朗,发色与眸色会变深,如同金液中倾进了乌铁的力量、海水中泛起了波塞冬的怒意:“你不要这样说,林君!说得好像你一点都不重视这场婚礼似的!”“我当然不重视。”林亦宸仍然懒懒的。不驯的风把他乌黑发丝吹开,“我这身穿戴,不代表我重视,只因为我总是这么穿。”
“这倒是的。”小弗朗的眸光微微笑起来一点,打量过他杰尼亚的西装、罗塞蒂的皮鞋。低调、优雅的搭配。小弗朗还记得他刚见到林亦宸的时候,就惊叹:怎么能有人把牛仔裤都穿得这么有腔调!
是的,林氏集团的林公子亦宸也会穿牛仔裤。甚至有的时候,他会把牛仔裤穿进公司大楼里。只不过,当你接待完他之后——如果那天你有幸陪同接待他的也话——完全不会记得他穿的裤子是牛仔的,只会惊叹:公子优雅!公子冷酷!公子气场强大!我们公子无敌了说!
这惊叹声会绕梁三日而不绝,自带单曲循环功能。
小弗朗也正是在这样单曲循环洗脑的效果下,没多想就答应了林亦宸的请托。但他现在已经有点后悔了:“听我说,林,我不知道她怎么得罪了你,这个丫丫。”按照外文的语序,他把新娘的名字放在句子的最后。
林亦宸的眼睛忽然眯了眯:“丫丫?”
“你新娘的名字,不是吗?”小弗朗自我反省一下:他知道他的中文学得远远没有林亦宸的法语那么好,但说个名字也还凑合吧?发音没有太古怪吧?
“她叫凌若影。”林亦宸道。
“哦,大名。”小弗朗还以为是什么事儿呢!“小名叫丫丫不是吗?我喜欢她的小名,多可爱:Eiii-ia~eiii-ia~”
“有什么可爱。”林亦宸不耐烦的站了起来。小弗朗被他冰力扫到,不觉后退半步:
“——啊总之,凌小姐看起来挺好的。不管她怎么得罪了你……你还是不要太欺负她了吧。毕竟她是女人——她看起来只是个孩子,林君!”
“是啊,女人……孩子。”林亦宸笑起来。这笑容让小弗朗心里发冷。
然后林亦宸就擦过了他的肩:“行了,我去找我的新娘了。”
“新娘”两个字咬得很重。
“——林君!”小弗朗叫住了他。
“什么事?”林亦宸回头。
“你跟她结婚,不会是因为爱上了我吧?”小弗朗忽然之间脑洞大开。
“……”林亦宸沉默了片刻。
小弗朗很想咬掉自己的舌头,把刚才那句话塞回喉咙里!然后有多么远死多么远!
然后……“噗哧。”林亦宸笑了。
他本来就很帅。但当他真的笑起来时,你才会发现他有这么的帅,好像500伏的高压,忽然毫无责任心的全部对外释放,叫你被瞬间被电得灰飞烟灭、粉身碎骨、还发不出一句怨言。
林亦宸笑着拍了拍小弗朗的肩:“我知道你很想逗我笑。但是真的很冷你知道吗?你真的不适合讲笑话。”说是这样说,可是仍然被他坚持讲冷笑话的精神逗得不行。
小弗朗一句话都应不出来。
林亦宸自顾自接下去道:“你会帮我保守秘密的对吧?你答应过的。”
小弗朗点了点头,还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直到林亦宸转身,真的走远了,他才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小声道:“我也没有讲笑话啊。”
风大了,粉红的蔷薇花瓣被吹落下来,打在古老的砖地上,似乎被过份强烈的阳光淋透了,瑟瑟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