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免费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通房宠婢 > 第六十一章 小猴子
    无忧又重新变回了笼中雀。

    过去还能两日出一次府去探望余妈,虽也是有时有晌,但也算个慰藉。

    如今,她又再一次地被困在侯府中。

    日夜的看书绣布,亦觉头昏脑热,趁着春光,便和红袖朝着侯府从未去过的那些角落散步解闷儿去。

    却不想这一走,竟碰到了个熟悉的旧面孔。

    “素烟姐姐?”

    一身粗布烂衣的素烟正蹲在一堆秽物前寻摸着什么,往常水葱一般的指甲也都劈开了,里面满是黑泥,就连面上都沾了不少的脏污。

    猝不及防的见着她,又见她一身绫罗,局促的站在原地,搅着衣角,不敢看她。

    无忧上前,见她额角还青着一块,“额角怎么受伤了?”

    素烟快速抬眼看她一眼,又老实落下目色。

    扯出苦笑,难堪的捂住自己的伤口嗫喏,“是我自己不小心撞在石头上的,无碍...”

    话还未完,见眼前人的手心摊开,里面是一小瓶的药粉,“这是我常用的吊筋药,消肿止痛破血散瘀最有效了,姐姐不嫌,可以一用。”

    素烟自从被老夫人从见山院里赶了出来,成了个谁都可以驱使的粗使丫鬟,哪个院子缺人,她便去哪。

    落到她头上的,自然都是又脏又累的活计。

    今日她被一个十二岁的小厮叫来此清理秽物,这原本是他的活计,不过是看她失了宠又无背景,顺势踩一脚罢了。

    这些日子,素烟见遍了沈府人的两幅面孔,从前个个都好着脸色叫怎么“素烟姐姐、素烟姐姐”,可她自从出了事后,所有人都来践她踏她,只要她稍有反抗,不是冷嘲热讽就是暗地里给她使绊子。

    竟比那最最低等的下人,都还不如。

    可对比入画、抱月那几个被卖到院子里去供人亵玩,已是很好了...

    今日一见旧人,过去自己风光好日子的记忆全都涌进脑海。

    转过身去,洒了几滴泪。

    “先别哭了,处理伤口是紧要,化脓就要留疤了。”

    红袖是后来的丫鬟,并不认得素烟,但是却听过之前老夫人发怒,将见山院女使全都发卖之事。

    见姑娘这样温和以待,知道两人之前必是有些旧情分在的,便顺手接过姑娘手中的药,拉着素烟到石凳上,给她擦起药来。

    素烟见往日那粗布麻衣的桑无忧今时今日受得侯爷的恩宠,成了全府都不敢惹的通房,心中一时又酸又痛。

    这些个富贵和恩宠,原是她的...

    可自己,如今混的连那最低等的婆子,都还要差上许多。

    一股天地难诉的苦气翻涌上来,最后只得结成一句——人各有命。

    才给素烟擦完了药,那小厮便气冲冲的回来了。

    “娘的,又输了!”

    手里,还提溜着一个小罐子,里面是个呆傻的肥蛐蛐。

    那小厮越走越气,说着还忍不住的伸出手指戳罐子里那肥蛐蛐,“馕糠的夯货!连个母的都干不过!?哥花三钱就买你这么个废物!”

    那小厮是专门负责处理秽物的,从未去过后院,自然不认识无忧他们。

    只近前才看见两个正值花季的女子,与那破衣烂衫、臭气熏天的素烟在一处,静静的望着自己。

    他无所谓的拿手指擦擦鼻尖,定睛一看,那成堆的秽物还没清理完,一下来了脾气,“你这懒猪,哥走了这么久,还没干完活?”

    素烟被人欺负怕了,连一个十二岁的小厮都不敢反驳,“管家适才叫我去搬东西,这才回来没有许久,还未来得及做活...”

    “懒驴懒驴!找什么借口!不干活,又想找抽呢?”

    说完,眼神一瞟那柳树根底下,正戳着一个又粗又结实的杀威棒,快步走过去,抄起来,就气势汹汹的朝着素烟而来!

    “啊!——”

    素烟似乎是被打怕了,还没近身,已双手抱头的蹲在地上,瑟瑟发抖成一团了。

    无忧想不到过去那个泼辣善良的素烟,如今已经被磋磨成这样胆小的性子,不由一阵叹惋。

    “住手!”

    见那小厮还不在意,红袖一把上前拎起小童的衣领子,将他薅得脚不离地。

    “快放开我!快放开我!”

    那小厮瘦的跟个猴子似的,双脚腾空不断踢打。

    “小兔崽子,这么大就学会拜高踩低的欺负人了?你父母是怎么教育你的?嗯?”

    说着,红袖一只手拧着那小厮的耳朵转了个圈儿。

    “哎呦哎呦活菩萨,可饶了我罢!以后、以后小猴子再也不敢了!”

    无忧听之噗嗤一乐,示意红袖放下了他,“你叫小猴子?”

    果真看他尖嘴猴腮、瘦长佝偻的模样,是个极为贴切的绰号。

    那小猴子边摩挲耳朵,边龇牙咧嘴的,更像猴子了,“管家给起的名,一叫叫十年了!”

    “那你大名呢?”

    “什么大名?没有!就叫小猴子!”

    他不讲规矩的随意盘腿坐在地上,歪着头,用小手指头去挖耳朵里的垢,“我是被人从野狼窝子里捡回来的,连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哪有姓名?”

    挖出些污垢,再一吹。

    舒服。

    丝毫没有品行姿态可言。

    直看的红袖和素烟都皱紧了眉头。

    再一瞧,他脚上的布鞋早就破了洞,大拇指黑黢黢的露在外头。

    身上的破衣服烂的成济公似的,满身是洞,也没人给补。

    “今年多大了?”

    “自从被侯爷捡回来算起的话,十二了!”

    无忧微微一愣,她初初来到沈府之时,正是十二岁。

    “素烟姐姐和小猴子,都跟我回去,可好?”

    此话一出,红袖也惊讶了。

    便是念着旧情将素烟带回去就算了,这个脏兮兮的小猴子带回去作甚?

    “你是谁啊就让我跟你回去?说不得,你那儿还没小哥我这舒服呢!”

    他说着转身,身手极快的爬上了树,倚在树干上搭着一只腿,吹起口哨来。

    三人看的皆是一惊,红袖脱口而出,“这许是个会说人话的猴子吧?”

    无忧低头挽唇一笑,落在小猴子眼里,让他一时呆呆了去。

    他这辈子,还没见过笑的这么好看的人。

    “我是无忧,住见山院的,不敢承诺你跟我走会比现在好,但绝不叫你破衣烂衫、食不果腹。”

    “怎么样小猴子,考虑一下?”

    他坐起身来看她。

    她微微眯着月牙一般的笑眼,说的话也如和煦春风,让他的眼睛,裂了个缝。

    从未有人对他这样温柔过。

    他忙转过身去,黑黢黢的手,在眼睛里摩挲个不停。

    “怎么样啊小猴子,跟不跟我们去呀?”红袖冲着他道。

    只见那小猴子身轻如燕,竟抓着柳枝干荡了下来,一抹鼻涕,“去!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虽说他话说的又俗又坏,可无忧还是一眼就看见了他略微红肿的眼睛。

    或许,亡羊补牢,为时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