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睡了多久,林晚被鸟叫声吵醒。

    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躺在陆瑾的臂弯里,脸靠在他的胸膛,整个人半躺在地上。

    动了动身体,发现一条腿已经麻了。

    “醒了?”陆瑾低头看她。

    林晚抬眼,在看到陆瑾的瞬间,他脸上的血迹吓得她一个激灵,一点困意都没有了。

    “你怎么了?”林晚猛然坐起来,“你受伤了?”

    可能是额头,也可能是头,反正此刻,他半张脸都是血。

    血似乎被他擦过,但还是糊了半张脸,脖子里也有,虽然已经干了,但看起来依旧很吓人。

    他的衬衣在她身上裹着,而他穿着一个黑色的背心,露在外面的手臂上也有不少伤口,像是被碎玻璃戳破的。

    而右手上的伤口就更多了,应该是为她挡住了碎玻璃的伤害。

    这叫没事?

    这叫没有受伤?

    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在还在保护她?

    甚至身上能脱的衣服都脱给了她。

    “小伤口,没关系,”陆瑾笑了笑,“就是显得有些狼狈了。”

    “疼不疼?”林晚看着他。

    “不疼。”

    林晚想站起来看看周围的环境,然而腿太久没动有些麻,刚站起来就跌倒在了陆瑾的怀里。

    陆瑾伸手将她抱住。

    林晚整个人都趴在了陆瑾的身上。

    陆瑾双臂抱着她,将她整个人牢牢抱在怀里。

    林晚坐在他腿上,低头看着他,这一幕,像极了先生。

    无数个夜晚,当她与先生以这个姿势结合时候,就是这种感觉,他身体的高度,他肌肤的手感,都是这样的。

    林晚强迫自己回过神,“对不起对不起。”

    陆瑾都伤成这个样子了,她还想这些,她可真没良心啊!

    “没关系,”陆瑾笑着,“以后不要因为这点小事道歉。”

    “我没压疼你吧?”

    “没有,”陆瑾站起来,“我的伤口在头上,不是在腿上。”

    林晚一边弯腰捶着自己的腿,一边看着周围的环境,四周除了树就是野草,包括他们坐的地方也是一片杂草。

    有的杂草很高,甚至已经到了林晚的胸口。

    “这里是什么地方?”林晚垫脚往四处看,可看不到人家。

    太阳还没升起,林晚已经饿了。

    “两个城市的交接处,”陆瑾站起来看了看,“能走吗?”

    “没问题。”

    “我们朝南走,”陆瑾说着,“应该再走不远就是南城的地界了。”

    “你怎么看出来的?”

    “北城的发展好,寸土寸金,即便是边缘,也都是房子,庆城的地皮不值钱,所以到处都是荒地,我们向西看不到北城的高楼,大概是因为离得太远,所以,我们往庆城的方向走,应该会很快见到人烟。”

    庆城的城边几乎都是农村,都是低矮的房子,这里周围都是树,所以看不到人烟。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林晚觉太他厉害了。

    “作为商人,要了解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城市,不然知道往哪里发展?”

    世界绝大多数城市?

    他还是人吗?

    同样都是血肉之躯,同样都是那么大的头,怎么他的脑子里可以装得下那么多的东西?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陆瑾虽然看起来很瘦,但是他的肌肉却一点也不少,尤其是此刻穿着背心的样子,肌肉的轮廓显得格外的硬朗。

    因为是白天,行走起来更加容易,两个人沿着一条小土路一直往前走。

    没有水,也没有手机,又累又饿,又不知道几点。

    林晚跟着陆瑾的步伐往前走。

    明明他该是在优渥的环境中长大,应该养尊处优才对,但他却在野外走得很有经验,即便不吃不喝,他似乎也很习惯。

    “我们还要走多久?”林晚要没力气了。

    “应该快了,”陆瑾指着前方,“你看那边,都是玉米地。”

    林晚没有陆瑾高,她惦着脚才看到前方的前方的确一片绿油油的。

    “我们快点走!”

    花了十分钟的时间走过去后,林晚才发现玉米地似乎是没有尽头的,但好的一点是因为是承包的土地,所以一旁有路,而且,地头安装了摄像头。

    “陆瑾,这里有摄像头。”

    陆瑾看了一眼,“然后呢?”

    “我们偷点玉米吧?”林晚实在是不想走了。

    “偷?”

    “有种玉米叫水果玉米,生的也可以吃,”林晚走到玉米地里,用力掰下一个玉米,然后一层一层剥开,“以前我跟我爸在地里吃过。”

    不过,他们吃的是黄色的玉米,这个玉米似乎是白色的,不过,都一样是玉米,尝尝味道怎么样。

    林晚对着玉米就是一大口,然后……

    好难吃啊!

    因为玉米马上就要成熟了,没有很多汁水,倒是有股难吃的味道。

    陆瑾将她手中的玉米拿过来,“饿了?”

    不然为什么要生啃?

    林晚一边吐掉口中的玉米渣,一边点头。

    陆瑾走进玉米地里,找来找去,找到了一个细杆的玉米,这个只有杆,没有结玉米,陆瑾将这颗玉米杆拔下来,然后将外表的皮去掉,用力将一根玉米杆掰成两段,将其中的一段递给林晚。

    “给。”

    “做什么?”林晚一脸迷茫,“防身?”

    “吃过甘蔗么?”陆瑾笑着问。

    “吃过。”

    “可以把这个当成甘蔗吃,虽然不能扛饿,但是可以解渴。”

    林晚将坚硬的外皮咬下来,发现里面真的很甜,而且有很多的汁水。

    的确很解渴。

    林晚吃得很没形象,抬头想要跟陆瑾说,让他也吃,然而林晚一抬头就看到陆瑾用手中的玉米杆将地头的摄像头给敲掉了。

    林晚:……

    本来林晚打算用偷玉米的方式吸引村民过来,这样就可以用他们的手机打电话了,而陆瑾倒好,直接将对方的摄像头打坏了。

    没过十分钟,就听到有拖拉机的声音由远及近。

    然后,一拖拉机的村民过来将他们包围了。

    光天化日之下偷玉米也就算了,他们忠厚朴实,玉米不值钱,随便他们掰几个,但没想到,他们居然敲碎了摄像头?

    这得让他们赔钱,不赔钱不让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