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歌看着眼前心虚的周平,“噗嗤”就笑了出来。
凰歌:“傻子,谁会为……为这种事情生气啊!”
周平看着凰歌通红的脸,他心中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他真的太禽兽了。
凰歌瞪了他一眼,周平轻咳了一声,然后就把温着的饭菜摆在桌上,开始“伺候”凰歌吃饭。
只是吃着吃着……吃着………
凰歌在出门,就是三天后了,要不是凰歌意志坚定(受不了了),怕是也出不来。
他们先去了老祖宗的兵马俑坑,不得不说,看着眼前数不清的兵马俑,在那样的是时代,可以做出如此精湛的工艺,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这真的不得不感叹老祖宗的智慧。
老祖宗的后花园——兵马俑存放的地方,实在是太大了,凰歌和周平逛了半天,才从里面出来,
这个城市美食也多的很,他们随便找了一家面食就开始吃,不得不说,好吃的很。
下午的时候,他们又去了大唐芙蓉园,怎么说呢,从现存的痕迹看,在那个开放又瑰丽的时代,这里真的很漂亮。
还有华清宫、大雁塔、城墙,凰歌和周平也都逛了逛,身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十三朝古都,真的无愧它的历史。
夜晚来临的时候,周平看着换上唐装的凰歌,他有一瞬间,想把人带回去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看到想法。
凰歌:“好看吗??”
周平没有办法昧着良心说不好看,他艰难的点点头“好看。”
凰歌高兴了,一旁的周平看着也开心,他想明白了,反正有他在,谁也靠近不了凰歌,至于看………能看几眼??
啊啊啊啊,他还是不高兴,但是他不说
凰歌不是没看到周平纠结了好久的眉眼,但是她真的很喜欢这衣服,而且去逛大唐不夜城,怎么也不能没有战袍不是?
所以她也就当没看到,心虚的转过头,朝着不夜城去了。
在她身后的周平宠溺的笑笑,看着前面袅袅婷婷的身影,他在心里暗暗决定。
“等回来了在收拾她”
此时的凰歌可不知道这些,她看着灯火通明的大唐不夜城,在这里,好像真切的看到了那个时代一样,真的很震撼。
一个高仿都如此震撼,那少年前,那个时代又是怎样的动人心魄呢??
周平护在凰歌周围他如今不仅是个保镖,还得兼职摄影师的工作,他看着相机里笑意盈盈的凰歌,无论看多久,还是让他心跳加速。
“Hello,excuseme,beautifulgirl。CanItakeaphotoforyou?”
一个长的像外国人,他就是外国人的男子,拿着相机,脸色通红的看着凰歌。
一旁的周平搂住凰歌的腰,摇了摇头。
“不可以!!”
那人遗憾的走开了。
凰歌震惊的看着那个外国人,她张大嘴巴,又看了看周平。
凰歌:“不是,外国人怎么会在大夏??”
周平摸了摸凰歌的头发,笑眯眯地说。
“你想想他的脚,还有脖子。”
凰歌回想了一下,脸就黑了,因为那人是戴着所谓的高科技、高仿面具,那脚上穿的高跟鞋,比女孩子的都高。
凰歌:“怕不是有什么大病,好好的大夏容不下他了??吃着自家饭,想的别家事,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怎么,这么大的大夏放不下他了?
真的是太无语了,有病就去治,出来也是祸害人。
哼,还说外国语,有本事他穿过迷雾离开啊,有大病真的是,啊啊啊啊啊!!”
周平还是第一次见凰歌这么生气,不过想想刚刚那人,也觉得有些难过。
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那千千万万为了守护这些百姓的人。
他们的誓言是:
“若暗夜终临,吾将立于万万人之前,横刀向渊,血染天穹。”
可是很多人不知道。
有时候无知真的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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